所需材料:
1. 我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张)
2. 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
3.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张)
4. 大学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当地武装部盖章的原件2张)
办理程序:
1. 已确认有征兵入伍资格的学生联系学院招生就业处(022-28779900),招生就业处将做好信息登记
2. 学生于10月15日前将以上证件和材料务必通过邮政快递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咏逃扒派盥8号 招生就业处收 022-28779900)
3. 招生就业处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回寄给学生一张征兵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4. 招生就业处于10月中旬教育部注册学籍前将所有征兵保留入学资格考生上报教务处
注意事项:
1. 新生应于10月15日前完成办理相关手续,新生征兵保留入学资格以收到学生寄送材料为准,未寄送材料且未如期报到的新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 大学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要求贴上照片并由武装部盖章后寄送
3. 寄送材料时请附上学院回寄地址,否则学院将按寄送地址或表格中家庭地址回寄
4. 如有特殊问题请致电学院招生就业处022-28779900咨询
招生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